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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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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官单独由法官和陪审团参与审议刑事案件的问题

Cherepanov Maksim Mukhtarzhano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联邦国家预算高等教育机构"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检察活动系副教授

620137, Russia, Sverdlovskaya oblast', g. Ekaterinburg, ul. Komsomol'skaya, 21, of. 322

m.m.cherepanov@usla.ru
Bezrukov Yurii Ivanovich



620019, Russia, Sverdlovskaya oblast', g. Ekaterinburg, ul. Moskovskaya, 120, of. 203, 204

m.m.cherepanov@usla.ru

DOI:

10.7256/2454-0706.2019.6.29992

评审日期

12-06-2019


出版日期

19-06-2019


注解: 文章研究的对象是检察官参与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一些现代热点问题。 研究的主题是检察官和司法实践的材料,以及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的规范。 不幸的是,目前,检察官参与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议不能被称为国内检察官办公室活动的完美方向。 看来,今天有可能区分其中的主观和客观问题。 第一组包括人的因素:检察官办公室或其结构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当,以确保检察官参与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议,以及检察官的经验不足及其对其职责的疏忽态度。 第二组是现行联邦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些规范的不完善,包括与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相冲突的规范。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使用了以下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系统分析,形式逻辑,比较分析,分析与综合,比较等法理学中采用的方法。 在确定和研究这些问题的结果的基础上,强调了其强制性解决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作者对克服它们的一些方法的看法。 与此同时,提交人建议特别注意检察官的培训和自我培训,并使"关于俄罗斯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联邦法第36-38条的规定符合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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