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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和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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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在外国立法中报告犯罪

Sabatov Sergei Anatol'evich

俄罗斯内政部莫斯科大学刑法系副教授,以V.Ya命名。 基科特

117437, Russia, g. Moscow, ul. Akademika Volgina, 12

ssabatov@inbox.ru

DOI:

10.25136/2409-7810.2019.1.28719

评审日期

21-01-2019


出版日期

22-03-2019


注解: 在2016,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补充了新的第205.6条"未报告犯罪",其中规定了未能向当局报告犯有恐怖主义性质罪行的人(个人)的责任。 不报告犯罪的制度对俄罗斯的现代法律制度来说是新的,但在一些外国,它已经成功地运作了很长一段时间。 本文致力于研究外国对不报案刑事责任的立法。 这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不报告若干外国罪行研究所运作的经验。
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形式法、比较法、历史法,以及认知的一般逻辑方法,特别是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 科学新颖之处在于对影响国际法的外国立法进行了全面分析,以及作者提出的扩大犯罪清单的建议,未能报告这需要刑事处罚。
不报告犯罪的制度是存在于许多外国的立法,无论一个或另一个法律制度。 与俄罗斯不报告犯罪制度有严重区别的主要标准是它所起作用的犯罪行为类别。


出版日期:

罪案, 未能报案, 没有报告重罪, 不举报叛国罪, 刑法, 法律制度, 国外, 共谋, 惩罚, 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