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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nota b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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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恋童癖者的社会危险行为的特点

Sarkisyan Anna Armenovna

远东联邦大学刑法与犯罪学系研究生

690002, Russia, Primorskii krai, g. Vladivostok, ul. Ostryakova (prospekt), 9, kv. 7

sarkisyan_anna@inbox.ru

DOI:

10.7256/2454-0668.2018.6.28162

评审日期

27-11-2018


出版日期

03-01-2019


注解: 这篇文章专门讨论了防止恋童癖犯下侵害未成年人性完整罪行的问题。 考虑了打击恋童癖的刑事法律和犯罪学问题。 分析了一些现有措施的有效性,例如化学阉割,担任某些职位和从事某些活动的权利。 此外,考虑到现行立法的规定,肇事者身份的具体情况以及引入一些措施的真正可能性,包括媒体上发表的几起备受瞩目的案件的例子,文章分析了为俄罗斯立法引入防止恋童癖者危险行为的新方法的可能性和权宜之计。 所进行的研究是基于一般的科学,私人科学的认知方法,理论和法律,科学和分析方法也被使用。 作为研究的结果,得出的结论是,由于存在临床障碍以及受害者的年龄和心理准备不足,恋童癖者重复犯罪的可能性很高,因此公共危险程度增加。 还确定了改进打击恋童癖者的现有措施的实际需要,并提出了旨在防止犯下危害未成年人性完整罪行的新预防措施。


出版日期:

恋童癖, 打击恋童癖, 罪犯的身份, 防止罪案, 性不可侵犯性, 恋童癖, 化学阉割, 公众危险, 帕拉菲利亚, 性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