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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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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土着人民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法律规定中的双重标准

Ron'zhina Ol'ga Vikto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西伯利亚联邦大学宪法、行政和市政法系副教授

660069, Russia, Krasnoyarskii krai, g. Krasnoyarsk, ul. Maerchaka, 6, of. 307-a

RonzhinaKarimova@mail.ru

DOI:

10.7256/2454-0706.2019.1.27872

评审日期

01-11-2018


出版日期

02-02-2019


注解: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关于传统自然使用领土的立法和一系列确定土着人民对自然资源权利的法律,以及传统经济活动领域的既定执法做法。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确定在俄罗斯立法中执行《俄罗斯联邦宪法》第69条的规定的完整性,以及为建立一种机制,保证真正执行土着人民保护传统生活方式的宪法权利而需要进行的改革的概念上的理由。在历史和比较法律方法的帮助下,给出了传统自然管理研究所发展的两个阶段的一般特征。 在研究过程中还使用了解释方法,统计方法,形式逻辑方法和其他方法。 根据对联邦和区域立法、执法实践(包括违反自然资源使用规则的责任)的评估结果,建议修订决定这一领域国内立法发展的意识形态理论,并制定在传统经济活动中对土着人民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法律规定所作的修改。 研究结果表明,将土着人民的经济限制在自然交流上的重点与土着人民实际上被剥夺了在祖居地使用自然资源的偏好这一事实相矛盾。 事实证明,有必要确立国家当局的义务,为社区提供适合进行传统经济活动的土地,以补偿以前由他们使用,但目前由底土使用者,伐木者,工业或其他设施


出版日期:

土着人数较少的民族, 土着小民族, 传统自然管理领域, 传统自然管理领域, 远北, 远北, 北极, 北极, 土着社区, 土着社区, 原生栖息地, 原生栖息地, 传统土地用途, 传统土地用途, 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 领土结构, 领土结构, 国家土地政策, 国家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