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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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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俄罗斯联邦和新加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体制机制:比较法律方面

Gorian Ella

ORCID: 0000-0002-5962-3929

博士学位 法律

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副教授

690014, Russia, Primorsky Krai, Vladivostok, Gogol str., 41, office 5502

ella-gorjan@yandex.ru

DOI:

10.7256/2454-0595.2018.9.27762

评审日期

23-10-2018


出版日期

01-11-2018


注解: 研究的对象是确保网络安全的国家法律机制运作期间产生的关系。 该研究的主题是规范确保俄罗斯联邦和新加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主题活动领域的主要监管法律行为,以及所研究领域的国际标准。 研究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体制机制。 考虑了信息安全领域的立法和执法活动。 确定了国家机制的优缺点,并提出了改进俄罗斯机制的建议。 为了获得最可靠的科学结果,使用了一些一般科学(系统-结构,形式-逻辑和解释学方法)和认知的特殊法律方法(比较法律和形式-法律方法)。 从国际标准的角度来看,俄罗斯联邦和新加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相当高。 俄罗斯立法的不利之处在于,在确定信息网络为对象和组织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体的程序方面缺乏法律规定。 俄罗斯机制的特点是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实体的多样性,与由一个机构代表的新加坡机制不同。 然而,俄罗斯机制的优势在于参与具有特种部队和手段的服务,以及对网络攻击迅速做出反应的程序性权力。 结论是,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并可能在俄罗斯立法中巩固确保新加坡开发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工具,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题的练习和审计。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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