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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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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法学哲学思想基础背景下早期实证主义的法律概念

Zhdanov Pavel

博士学位 法律

国立高等教育自治教育机构"N.I.Lobachevsky国立研究下诺夫哥罗德州立大学"国家和法律理论与历史系副教授

603115, Russia, Nizhegorodskaya oblast', g. Nizhnii Novgorod, ul. Ashkhabadskaya, 4

pavelzhdanov@bk.ru

DOI:

10.7256/2454-0706.2018.10.27532

评审日期

28-09-2018


出版日期

01-11-2018


注解: 本文考虑的主题是早期法律实证主义代表的法律观点,首先是约翰奥斯汀。 研究的目的是确定实证主义的法律概念与现代法律哲学的思想基础,特别是与理性主义原则的关系的性质。 在考虑奥斯汀的法律概念时,特别注意它表现出对新欧洲哲学和法律传统的依赖的那些方面。 文章分析了神法的范畴或效用原则,奥斯丁将其作为评价现有法律的元法律标准,代之以理性主义学说的自然法的前理想标准。 在新的欧洲哲学传统的背景下对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分析是以系统结构方法的一般方向进行的。 在十八至十九世纪之交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过程系统中对实证主义法律理论的研究使得有可能确定其与当时主要意识形态趋势的联系。 特别是,约翰*奥斯汀对自然法概念的批评可以被解释为源于启蒙哲学并在O.Comte的哲学实证主义中发展起来的反形而上学运动的回声。 结论是,早期的法律实证主义拒绝了法理学的形而上学建构,仍然忠于新时代理性主义世界观的基本原则。 与此同时,实证主义中的理性被剥夺了作为法律真理的普遍标准的自然法的主权来源的地位,并起着纯粹的工具作用。 因此,法律实证主义似乎是新欧洲法律哲学有机发展的产物,而不是危机现象。


出版日期:

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哲学, 自然法则, 效用原理, 功利主义, 世界观, 新的时间, 理性主义, 历史主义, 历史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