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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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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门诊机构授权的国家(市)医疗组织提供初级卫生保健的法律规定原则

Platonova Natalia

ORCID: 0000-0002-2603-3025

博士学位 法律

俄罗斯联邦外交部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大学)管理法律基础系高级讲师

119454, Russia, federal city of Moscow, Moscow, 76 Vernadsky Ave.

platonovani@gmail.com
Smyshlyaev Aleksei Viktorovich

博士学位 药物



127254, Russia, g. Moscow, ul. Dobrolyubova, 11

alexeysmishlyaev@yandex.ru
Mel'nikov Yurii Yur'evich

博士学位 药物

俄罗斯联邦卫生部联邦国家预算机构"卫生保健组织和信息化中央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127254, Russia, g. Moscow, ul. Dobrolyubova, 11

melnikoff16@mail.ru

DOI:

10.25136/2409-7136.2018.7.26804

评审日期

09-07-2018


出版日期

25-07-2018


注解: 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在门诊环境中向人口提供初级保健的法律管制原则,作为这种管制的指导原则。 并确定实现公民权利保护其健康的主要发展趋势和问题。 本研究的目的是在门诊环境中实施PHC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问题是载有在俄罗斯联邦提供这种援助的原则的法律准则。 在进行这项研究时,使用了一般科学和特殊的法律手段和认知方法,这使得有可能对门诊提供初级保健程序的法律规范原则进行全面分析。 该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对初级卫生保健法律监管问题的研究采用了全面的跨学科方法。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有必要修改公共卫生保护领域的现行立法,包括在提供这种援助的原则清单中:向人口提供医疗护理的"协调"和"连续性"原则。 这些原则对于在门诊基础上向人民提供初级保健的框架特别重要。


出版日期:

健康护理, 门诊条件, 健康保障, 病人权利, 医疗服务的可用性, 医疗护理的连续性, 福利国家, 社会保障, 病人权利的优先次序, 医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