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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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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商品(服务,作品,数字内容)的信息聚合器的法律地位及其合同前义务

Kuznetsova Nadezhda Gavrilovna

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民法系助理

620137, Russia, Sverdlovskaya oblast', g. Ekaterinburg, ul. Kolmogorova, 52

kuznad1992@mail.ru

DOI:

10.25136/2409-7136.2018.3.25508

评审日期

21-02-2018


出版日期

29-03-2018


注解: 本文致力于研究商品信息聚合器(服务,作品,数字内容)的法律地位问题。 作者分析了法律草案及其修正案,其中建议引入一个概念装置,确定"商品(服务)信息聚合器"的定义,其合同前义务和对消费者的责任。 还考虑了与在合同前阶段确定聚合器位置有关的问题。 作者探讨了对这些主题施加与提供适当信息有关的其他合同前义务的可能性,以及它们对消费者的责任程度。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采用了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等科学研究方法,以及正式的法律方法、法律材料的分析与概括、法律预测等。 在本文中,作者补充了法律草案中给出的聚合器的定义,将信息聚合器的活动不仅扩展到商品和服务,还扩展到作品,数字内容。 在研究过程中,作者以欧盟法律为例,分析了国外的立法经验。 已经建立了聚合器对消费者的合同前义务清单,尽可能确保他们对信息的权利,以及其对消费者的责任程度。 作者提供了关于在合同前阶段对商品(服务,作品,数字内容)信息聚合器的法律监管的建议。


出版日期:

对法律草案的分析, 消费者保护, 电子商贸, 信息聚合器, 数码内容, 合同前义务, 信息中介, 互联网, 互联网网站, 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