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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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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理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人与社会的法律生活

Popov Evgeniy Aleksandrovich

博士 哲学

阿尔泰州立大学社会学系和俄罗斯内政部巴尔瑙尔法律研究所历史哲学系教授

656038, Russia, Barnaul, 66 Dimitrova str., room 513А

popov.eug@yandex.ru

DOI:

10.7256/2454-0706.2018.1.25321

评审日期

24-01-2018


出版日期

31-01-2018


注解: 文章考虑了一个人和社会的合法生活现象。 揭示了法律生活在公共关系和整个国家法律体系发展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法律生活被认为是其他一些独立的现象和现象-法律现实,法律心态,法律。 这些现象在科学论述中是相互关联的:1)意义互补;2)在保留传统价值和规范的基础上显示社会法律价值形成和巩固的动态;3)在任何历史时期构成任何法律制度的必要要素;4)影响某些法律规范和规则的形成;5)确定与不同法律结构关系的性质。 确定一个人和社会的法律生活的特殊性对现代科学和知识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 它是涵盖人类个人和集体存在的所有领域的法律生活,影响传统价值观和规范。 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法律生活与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有关;2)法律生活基于原始价值以及每个民族文化中存在的文化普遍性;3)它成为社会和国家社会文化发展的因素之一;4)它影响法律现实,因为它反映了个人的法律期望;5)不仅呼吁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而且呼吁道德、道德、社会正义和自由原则。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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