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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和心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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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毕业生的自我态度

Kuzmina Anna Sergeevna

博士学位 心理学



656049, Russia, Altai Krai, Barnaul, Lenin str., 61, office 302

annakuz87@yandex.ru

DOI:

10.7256/2454-0722.2018.1.25299

评审日期

27-01-2018


出版日期

12-02-2018


注解: 本文研究了法律系毕业生在不同职业形成阶段自我态度差异的研究结果:高等教育机构最后一年的培训阶段;社会专业适应阶段;进入职业阶段;人员储备形成阶段。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确定法律学院毕业生在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的自我态度参数的显着差异。
研究对象:个体的自我态度。 研究对象:法学系毕业生在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自我态度参数的比较分析研究方法:关系理论V.N.Myasishchev;自我关系的概念S.R.Pantileva,V.V.Stolina;人格研究的科学方法A.A.Derkach;自我关系作为人格自我实现的主观标准的理解N.S.,L.B.Schneider)。
S.R.Pantileeva,V.V.Stolina的"自我态度测试问卷";d.A.Leontiev的"生活取向测试"方法。

本研究中自我态度的新颖性反映了对与活动主体的人际关系系统的整体态度,个体在通过职业发生阶段的过程中进入该系统。
获得了职业成因不同阶段自我态度指标的差异:整体自我态度的指标(f=6.77at p≤0.01),自尊(f=4at p≤0.01),他人的预期积极态度(F=5.63at p≤0.01),自f=5.87在p≤0.01). 在实习阶段的毕业生群体中,根据规定的指标显示出最低的结果。


出版日期:

自我关系, 个性, 学生, 教育, 发展, 专业人员, 自我意识, 人类, 意义, 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