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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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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的执行没有单一的规范性程序。

Solov'eva Tat'yana Vladimi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萨拉托夫国立法学院民事诉讼系高级讲师

410056, Russia, Saratov, ul. Volskaya, 1.

s80t@rambler.ru

DOI:

10.7256/2306-9899.2013.4.2507

评审日期

17-11-2013


出版日期

1-12-2013


注解: 本文专门讨论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 作者分析了管理责任实体是国家的决定执行的规范。 考虑了俄罗斯国家的各种行为,对遵守俄罗斯联邦国际法律义务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分析了向受害者支付赔偿和要求分配公共资金偿还的规定。 揭示了俄罗斯立法与俄罗斯联邦国际法律义务之间的一些矛盾,以及俄罗斯立法在(非)执行欧洲人权法院决定方面的一些差距。 提交人认为,目前在俄罗斯联邦,只有一项监管法律行为足够详细地(与其他监管行为相比)规定了欧洲法院在货币补偿方面执行决定的程序,即预算法。 结论是,有必要通过一项管制性法律,详细规定了欧洲人权法院关于执行个别和一般措施的决定的执行程序。


出版日期:

法理学, 法律与政治, 欧洲人权法院, 决定, 执行死刑, 一般措施, 个别措施, 货币补偿, 库务署, 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