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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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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般合同结构的组织合同

Andryushchenko Angelina Valer'yevna

国立托木斯克国立大学法律研究所研究生

634050, Russia, Tomsk, ul. Lenina, 36

linsy_lapochka@mail.ru

DOI:

10.7256/2409-7136.2017.5.22926

评审日期

04-05-2017


出版日期

11-05-2017


注解: 我们研究的对象是俄罗斯民法下的组织合同。 研究的主题是组织契约理论的一些问题。 特别注意确定组织合同的法律性质并找到将其与其他民法合同区分开来的特征的问题。 本文指出了以组织合同和财产合同为代表的民法学说所发展的民法合同分类之一的一些缺点。 作者详细研究了该专题的一些方面,如对组织和合同关系适用关于义务的一般规定的可能性,重点是在违反组织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各种方式保护组织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可能性。 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既有一般科学的(辩证法、系统的、归纳的、演绎的方法),也有特殊的法律研究方法(功能的、系统的、形式的法律方法)。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组织合同不是合同类型或合同类型;它应该被视为一般合同结构,其基础是允许将组织合同与其他民法合同区分开来的一个特征。 提出了一个新的民法合同分类组,这使得区分组织合同和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成为可能。 它们区别的标准是作为资格(即负责有关合同的资格)的组织法律关系的存在。 有必要对组织合同的一般合同结构进行立法合并,并就适用于以组织模式为基础的任何合同的保护组织权利的方法制定一项一般规则。


出版日期:

组织协议, 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物业合约, 合同的分类, 组织法律关系, 义务, 合约, 一般合约建造, 初步协议, 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