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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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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值、尊严和荣誉:概念的逻辑

Liksunova Anna

车里雅宾斯克州立大学申请人

457100, Russia, Moskovskaya oblast', g. Moscow, ul. Zashchitnikov Moskvy, 103

lady_liksynova@mail.ru
Taradanov Aleksandr Ardalionovich

博士 社会学

车里雅宾斯克州立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

454021, Russia, Chelyabinsk, Molodogvardeytsev Street 70, office #B

taradanov@csu.ru

DOI:

10.7256/2409-8728.2016.12.2121

评审日期

25-11-2016


出版日期

15-01-2017


注解: 价值观是人类文化中最重要的元素,定义着全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所有人类活动都是由现有的价值体系决定和调节的。 对任何价值体系的分析都表明,人的尊严优先于其他价值,因为一个人自己到处都在寻找价值,并努力知道和展示他的个人价值,他的个人尊严。 尊严的概念几乎总是与荣誉的概念一起考虑;有时尊严被荣誉取代,反之亦然;有人建议荣誉是同样的尊严。 然而,在社会人道主义话语中使用价值概念的所有活动中,文献中尚未制定价值的分类定义。 正是"荣誉"概念的社会和个人方面之间的不确定性,紧张性,模糊性和依赖性,使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如此社会多变。 因此,荣誉总是有一个具体的历史内容,随着公司规范和"主权"(个人承担债务的实体)的变化而变化。 从履行职责和维护"面子"的辩证法中,一个有荣誉的人的荣耀和悲剧来了!
本文的方法论基础是系统和客观研究的辩证原则,由此揭示了所考虑问题的内容。 该研究的新颖性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价值领域是在美德和罪恶的界限内定义的,而美德被定义为和谐-善与恶的衡量标准,以及恶-作为他们的不和谐( 价值被定义为德与恶的具体历史衡量标准,其中德是"社会理想"的优先事项,而恶是对"有机"需求的放纵。
尊严被定义为"公共利益"和个人信仰规范的相称性(和谐)的美德,堕落被定义为他们的不和谐:自负(自我中心主义)–或肥大的从属于"公众舆论"(仪式主义)。
荣誉被定义为和谐的尊严(相称性)的履行义务(承担的义务)和"面子"的保存(遵守行为规范的参考(最常见的公司)社区)。


出版日期:

价值, 反价值, 尊严, 荣誉, 美德, 好处, 自由, 善良, 邪恶,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