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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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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俄罗斯帝国以监禁形式执行惩罚的法律规定

Shayakhmetova Tat'yana Evgen'evna

俄罗斯内务部运输司在乌拉尔联邦区组织调查司询问者

620107, Russia, Sverdlovskaya oblast', g. Ekaterinburg, ul. Vokzal'naya, 21

Tatjanaermakovich@rambler.ru

DOI:

10.7256/2409-868X.2017.4.18370

评审日期

16-03-2016


出版日期

25-04-2017


注解: 剥夺自由作为预防措施和刑事处罚,在俄罗斯立法中有着悠久的历史。 监禁刑的执行没有被区分为一个独立的分支,而是一个警察法的机构。 该研究的主题是十九世纪俄罗斯帝国警察活动的法律监管方向,与审前拘留条款的适用以及惩教和刑事处罚的实施有关。关于执行剥夺自由的第一个系统化立法法是"关于被拘留者和流亡者的机构和章程守则"。 研究的方法基础是对社会法律现象认知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以及历史-法律、制度-结构、比较-法律、逻辑-理论和私人科学方法,结合系统的方法和分析研究规范性文件。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是,规定管制限制自由作为预防性措施和剥夺自由作为惩罚的警察立法的系统化是在国王陛下自己的总理府第二部为俄罗斯立法系统化而进行的。 其结果是建立了一套关于被拘留者和流亡者的机构和章程,这些机构和章程被列入俄罗斯帝国法律法典的第十四卷,并完成了这一领域警察法的制度化。 虽然后来对该法作了微小的修改,但其核心是《被拘留者和流亡者机构法》和《宪章》保持不变,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整个国家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规范性法律,规定了以监禁形式实施惩罚的条件。


出版日期:

剥夺自由, 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 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警察法例, 警察法例, 监禁, 监禁, 囚犯, 囚犯, 定罪公司, 定罪公司, 拘留;拘留, 拘留;拘留, 初步结论, 初步结论, 监狱, 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