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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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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财产私有化:宪法-法律和哲学-法律分析

Lapaeva Valentina Viktorovna

博士 法律

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lapaeva07@mail.ru

DOI:

10.7256/2305-9699.2014.2.10985

评审日期

18-01-2014


出版日期

1-2-2014


注解: 文章提出了对社会主义财产私有化相关问题的宪法-法律和哲学-法律理解的一些方法。 从俄罗斯联邦宪法的角度评价私有化在以下方面给出:1)偏离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和法院面前平等的规定;2)违反私有化立法;3)社会主义财产通过私有化去社会化的不合法(违反正式平等的法律原则)性质。 从哲学和法律方法的角度来看,该论文证实,社会主义财产原则上不能以合法的方式从国家转移到私人手中(私有化),因为其性质是公共的,而不是国家财产。 从这个角度来看,作者分析了文明概念的科学和实践潜力-后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它基于将形式平等的法律原则应用于社会主义财产去社会化过程的新形式的个人(非公共和非私人)财产。 这一概念在确定财产社会契约的宪法和法律参数方面的重要性得到证实,没有这一概念,国家的正常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是不可能的。


出版日期:

私有化, 社会化, 社会主义财产, 宪法, 对, 平等原则, 正义, 文明, 分裂,分裂, 社会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