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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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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监督地方自治机构和地方自治官员的活动(宪法和部门方面)

注解: 本研究的主题是分析授权的国家当局执行国家控制(监督)职能的监管框架。 俄罗斯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不合理地忽视了这一公共行政领域,该办公室监督国家授权当局对地方自治机构及其官员实施国家控制(监督)的合法性。 它也无助于统一理解适用06.10.2003的第131-FZ号联邦法律第77条的程序以及在执行工作时形成的司法实践,使用了一系列方法:系统,比较法律,统计,形式-逻 所进行的研究的主要结论是,在控制和监督活动领域拥有权力的个别国家当局无理地试图将与这些机构有关的地方自治机构活动的国家控制(监督)类型撤回到2003年10月6日"关于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组织一般原则"的第131-FZ号联邦法第77条的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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