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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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undel L.P.
税务居留标准:经合组织国家的经验
// 金融法律与管理.
2016. № 2.
С. 138-14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7899
税务居留标准:经合组织国家的经验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确定公司税务居住地的法律冲突规则。 研究的对象是确定公司税务居住地的标准。 文章重点介绍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法律实体的税务住所由每个州根据一个或多个标准独立确定。 确定税务居民身份的三组法律冲突约束:1)法律实体创建引起的法律冲突约束;2)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结构引起的法律冲突约束;3)法律实体活动引起的法律冲突约束。 第一组的可变性与法律实体的状态注册相关联。 第二组法律冲突约束与法律实体的内部管理和决策结构有关。 根据经合组织公约,在几个国家之间就特定法律实体发生争议时确定税务居民身份的第三个标准是首选标准。 本文利用计量经济学和统计方法,研究了外国现行税收管理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确定确定公司居留权的基本原则的具体情况,以及由相互冲突的绑定群体确定居留权的标准。 作者分析了确定税务居民身份的标准评估的特点,即:管理地、中央管理和控制地、总公司所在地、实际决策地。 无论哪种类型的管理活动被国家认定为具有法律意义,执法人员都要面对三个方面:(1)识别管理行动的含义;(2)活动的地理定位;(3)确定从事此活动的人 "管理"和"影响"的两个定义也应该是非相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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