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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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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苏联国家宪法模式中的法治原则:理论重建问题

注解: 实现后苏联国家宪法理论重建问题。 在后苏联国家的宪法模式中巩固法治原则的理论变形的确定。 白俄罗斯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宪法文本的比较分析-两个邻国在立陶宛大公国的空间有共同的历史,地理上的接近,民间传统的接近。 通过经济、意识形态、政治性的因素来证实法治理论建设在日常现实中的实施过程。 在各级官员和普通公民的公共意识和行为中提出关于宪法规范社会化的问题;将宪法的理想和价值观转化为"生活方式"。 文章是在作者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领域的着作基础上开展的跨学科研究。 比较法律分析的方法,使用法律解释学。 最后,作者得出的结论是,白俄罗斯法治宪法模式包含内部矛盾和缺点,除了对法治项目的实际实施产生负面影响之外,"迫使"法律科学的代表为宪法机制的"扭曲"辩护。 首先,这些是政府分支机构建设的缺点,缺乏适当的制衡制度,总统权力的强化地位损害了立法,宪法法院的权力有限。 对如何使宪法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不同的意见,并就各种宪法重建方式的允许性作出判断,同时注意基本条件––形成平等行为者之间对话的公共领域--负责宪法"命运"的国家和民间社会。


出版日期:

宪法的理论重建, 宪法规范的社会化, 法治模式, 法治原则, 三权分立原则, 公共领域, 法律理解, 授权法例, 立法倡议, 公共领域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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