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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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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专业刑事定罪的来源问题

注解: 本文讨论了现代宣传活动领域刑事易感性的实际问题。 提交人的立场认为,一个复杂的犯罪意义重大,但具有多部门的法律性质,情况下,确定刑事定罪的法律专业的来源:变形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虚无主义的辩护人,犯罪亚文化的影响,法律法规的缺陷。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能被称为个体企业家旨在创收和盈利的活动。 2002年5月31日第63-FZ号联邦法律(于2013年7月2日修订)第1条第2款"关于俄罗斯联邦的倡导和倡导"的规定在这里听起来相当明确,根据该法律,倡导不 尽管如此,人们在这里只能注意到律师作为从事非商业活动的自营职业实体具有一定地位的人的特殊地位,在签订有偿合同以提供法律服务时,须支付 文章的方法论基础是认知理论的现代成就。 在研究过程中,理论,一般哲学方法(辩证法,系统法,分析,综合,类比,演绎,观察,建模),传统法律方法(形式-逻辑),以及在特定社会学研究中使用的方法(统计,专家评)被使用。 在考虑组织-服务"解决"的出现和发展的法律决定因素时,建议参考法律界e.Semenyako的权威代表的意见,他作出以下判断:"我们实际上是欧洲唯一一个除律师外,个体企业家和根本没有法律教育的人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国家。 结果,与通过资格考试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的律师一起,有人声称他们"解决了从征兵豁免和刑事案件终止到服刑提前释放的任何问题。"而这样的广告不会惊动任何人。 事实上,在我看来,这只是这个领域缺乏真正秩序的明显证明。 因此,改革的主要任务


出版日期:

律师, 宣传工作, 保护措施, 辩护人, 方法, 权利, 罪案, 刑事定罪, 社会, 袭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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