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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gurov M.V.
人权和自由领域的国际法律合作:理论依据的多元化
// 国际法.
2015. № 3.
和。 1-90.
DOI: 10.7256/2306-9899.2015.3.16062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6062
注释,注释:
研究的主题是人权领域国际法律合作概念层面的意识形态过程。 作者论证性地突出了作为国际人权法的一个特殊思想和理论层面的理解国际公认人权的性质和相关国际合作的协调方法的问题。 在两极世界中,教义传统主义的经验得到了一致的考虑. 特别注意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关于人权和自由的来源--人的尊严--的讨论。 作者探讨了关于解释国际人权公约条款的争端解决制度,作为将确定性引入国际法律条款和优化国际合作的工具。 这项研究的一个特殊位置是研究现代的专题问题,即形成一个必要的综合国际法律理论,以确保协调一致的努力遵守向可持续发展过渡的人权方面。 历史主义原则作为最初的方法论原则,它使我们能够在国际人权法的概念空间中追溯进程发展的逻辑。 此外,还采用了一般和特殊、普遍和关系的相互联系的辩证方法,使人们能够理解国际人权法的现代范式的意义。 在比较人权的各种政治和法律概念时,使用了比较法律方法。 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规定需要协调各种理论立场作为在确保遵守、保护和尊重国际公认的人权和自由领域提高国际法律合作效力的必要条件。 作者对该主题发展的一个特殊贡献是在动态全球变化的背景下形成一个动态发展的人权和自由整体学说的问题。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有理由指出,必须加强国际人权界的行动者对向各种人权概念的协商一致同意的多元化过渡的注意,这是主张国际公认的人权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所必需的。
关键词:
国际法, 人的尊严, 各国的合作, 概念多元主义, 国家法律, 国际组织, 全球化, 可持续发展, 共识, 法律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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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ian E.
伊斯兰人权概念与国际法的逐步发展
// 国际法.
2015. № 3.
和。 91-101.
DOI: 10.7256/2306-9899.2015.3.1621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6216
关键词:
人权, 法律的概念, 文明的冲突, 伊斯兰教, 人民的权利, 法律的文化概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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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usyainov T.M., Dudar A.
根据欧洲委员会公约保护宠物的基本原理
// 国际法.
2015. № 3.
和。 102-111.
DOI: 10.7256/2306-9899.2015.3.13894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3894
注释,注释:
这篇文章处理的问题的法律地位的宠物作为一个特殊类别的法律对象。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欧洲委员会关于宠物饲养管理的公约。 尽管人文主义原则和尊重自然的意识形态的传播,但目前对宠物类别问题的研究还不够。 在这项研究工作的框架内,讨论了决定这一方向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的具体性和意义的理由。 这项研究的方法是对欧洲法律的主要来源以及俄罗斯和外国科学文献的理论分析。 这项工作提出了根据欧洲理事会通过的"欧洲保护宠物公约"饲养宠物的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宠物相比,宠物类别具有特殊的特定品质。 在这种情况下,特别立法正在生效,这仍处于俄罗斯形成的阶段。
关键词:
宠物, 动物权利, 欧洲法律, 欧洲委员会公约, 动物权利保护, 法治, 动物世界, 法律关系, 人与动物, 宠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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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pov I.O.
关于欧盟的游说问题
// 国际法.
2015. № 3.
和。 112-127.
DOI: 10.7256/2306-9899.2015.3.15150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5150
注释,注释: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目前正在积极发展的制度,用于规范利益代表(游说者)与欧盟机构的互动。 特别注意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于2014年4月15日通过的关于参与制定和实施欧盟政策的组织和自营职业者透明度登记册的协议的新颖之处。 概述了欧洲立法者在试图通过自愿登记制度规范游说活动时遇到的问题,以及与美国类比创建强制性登记册的障碍。 该研究采用了历史,逻辑,比较-法律,形式-法律等研究方法。 在比较现行的欧盟部门间协议和美国游说披露法时,比较方法是最积极的。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是发现了在欧盟一级建立游说者强制登记制度的法律基础问题,这是在没有明确授权欧盟机构对非"欧洲行政当局"的个人和组织施加适当责任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 在这方面,作者提出了几个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使用"隐含权力学说"。
关键词:
欧洲联盟, 欧洲议会, 欧洲委员会, 游说, 利益代表, 说客, 兴趣小组, 部门间协议, 透明度登记处,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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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snova K.A.
欧盟成员国实施反腐败规范的问题
// 国际法.
2015. № 3.
和。 128-141.
DOI: 10.7256/2306-9899.2015.3.1548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5487
注释,注释:
在文章中,作者详细研究了欧盟成员国反腐败斗争的刑事法律方面。特别注意在国家刑事立法中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法律规范。比利时、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拉脱维亚、荷兰、法国、爱沙尼亚的刑法例子考虑了关于滥用职权责任的刑法准则。 关于非法致富责任的刑法规范是在比利时,丹麦,爱尔兰,法国刑法的例子中考虑的。 对欧洲联盟成员国刑事立法的研究是在一种比较法律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这种方法使我们能够研究在所审议的一体化协会的个别国家确定滥用官职和非法致富的刑事责任的一般和具体模式。 该研究的科学新颖性在于,作者制定了欧盟成员国关于腐败犯罪责任的现代刑事立法发展趋势:首先,扩大了犯有腐败犯罪的人的主体构成,其次,将刑事保
关键词:
欧洲联盟, 贪污, 贪污罪行, 刑事责任, 滥用官职, 非法致富, 反腐败政策, 反贪污法例, 打击贪污, 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