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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oskin A.V.
市政代表的地位需要改善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1-15.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579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579
注释,注释:
本出版物的目的不仅仅是提请注意人民代表地位的问题,而且还要制定有效的机制,以改善他们的地位,提高地方代表的真正效力。 因此,文章除了对代表地位的立法进行分析外,还证实了提高代表地位的具体措施:确保地方代表的副调查权和质询权、副检查权等。 该条款有一个附录,其形式是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地区的法律草案,旨在建立额外的权力-当地代表的保障。 该出版物是在一般科学辩证法的基础上编写的。 在编写出版物时使用的特殊方法是:历史,系统-结构,形式-法律,逻辑和比较-法律。 文章审查了地方代表地位的规范性建立的特点,并证实了下列法律机构的建立:具有议会调查要素的副调查、副问题、作为地方代表个人权力的副检查。 该出版物既可以由科学家使用,也可以直接由立法活动中的代表使用。
关键词:
副警长, 副警长, 副职, 副职, 议会活动的保证, 议会活动的保证, 副手的权利, 副手的权利, 关于代表的立法, 关于代表的立法, 本地议员, 本地议员, 副视察员, 副视察员, 副调查, 副调查, 副题, 副题, 非凡的接待, 非凡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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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lkova I.I.
划定法院在公民破产案件中的权限的规则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16-31.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541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541
注释,注释: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破产(破产)的法律法规的当前变化有关引进破产制度的个人谁不具有个体企业家的地位,和消费者破产案件转移到一般管辖法院的管辖权。 该条特别注意分析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和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的规范,界定法院和仲裁法院在破产(破产)案件中的管辖权,公民破产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这类案件的一般和领土管辖权。 该研究的方法是全面分析俄罗斯立法关于公民破产案件管辖权的规范,以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统一法典关于法院管辖权的概念的规定。 该研究的主要结论是规定,由于废除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而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以及加强统一民事和仲裁程序的活动显示出进一步统一法院和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的一般管辖权制度应成为界定其权限的机制。 该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作者制定了一项关于在俄罗斯联邦统一民事诉讼法中使用"管辖权"一词的权宜之计的提案,以区分法院和仲裁法院在公民破产
关键词:
公民, 消费者破产, 法院的管辖权, 管辖权, 司法改革, 仲裁法庭, 特别管辖权, 民事诉讼程序, 仲裁程序,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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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kradze A.A., Aminov D.I.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全体会议2013年7月09日第24号决议"关于贿赂,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资格问题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32-50.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58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587
注释,注释:
文章的作者对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的决议发表评论,日期为2013年7月09日第24号"关于贿赂,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 文章提出了旨在优化执法活动的批评性意见,审查了复杂而含糊不清的资格问题,分析了贿赂或商业贿赂的刑事责任条件,并考虑到2013年11月2日第302-FZ号联邦法律"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某些立法行为"所提出的变化,提供了解决方案。 研究方法基于科学认知的一般和特殊方法:实证研究方法(观察,比较,收集和研究数据),理论和实践材料的分析和综合。 在研究过程中,对规范性法律行为,教育文献,特殊文献,包括统计数据和执法实践进行了分析。根据2013年7月9日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第24号决议"关于贿赂、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的分析结果,提出了旨在优化执法活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披露和描述了一些腐败犯罪的机制,资格特征和区别于相关犯罪和其他犯罪要素的问题。
关键词:
全会决议, 全会决议, 贿赂, 贿赂,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 贪污罪行, 贪污罪行, 欺诈行为, 贪污, 材料损坏, 物业, 挑衅, 贪污和挪用公款, 欺诈行为, 贪污, 材料损坏, 物业, 挑衅, 贪污和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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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ulina O.O.
成年子女在俄罗斯和外国抚养父母的责任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51-65.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725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725
注释,注释:
这篇文章涉及成年子女在俄罗斯和国外支持父母的义务问题。 考虑了各种合法家庭国家关于这些问题的家庭立法:罗马-日耳曼;盎格鲁-撒克逊和穆斯林。 研究了父母子女赡养费的一般情况,以及各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特点。 特别是,考虑了以下内容:提供赡养费赡养费的条件;赡养费赡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等。 问题。 论文采用经典的研究方法进行法理学. 这项工作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比较法。 提交人提请注意美国法律与存在这种义务的其他合法家庭之间的严重差异。美国法律实际上没有成年子女抚养父母的义务。 提交人的结论是,所有国家(如果存在这种义务)出现儿童抚养父母的义务的一个单一条件是父母需要物质资源。
关键词:
民法, 家庭法, 国外, 俄罗斯, 儿童, 家长的意见, 子女的赡养义务, 父母的赡养费, 赡养费, 赡养费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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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chaninova O.Y.
十七世纪俄罗斯法律的来源:定义和分类问题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66-119.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421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421
注释,注释: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统一"十七世纪俄罗斯法律来源"概念及其分类的问题。 论文考察了"法律的来源"、"法律的形式"、"法律的纪念碑"等概念的相关性。 作者试图在历史回顾中考虑法律文件,制定十七世纪国内法来源的定义。 为了确定来源类别之间的联系,了解其从属关系的系统,以其多样性为导向,本文提出了对十七世纪俄罗斯法律来源进行分类的标准。该研究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在对十七世纪俄罗斯法律来源的正式理解中,可以分为两组:由国家建立和国家批准。 第一组包括来自国家的法律来源(沙皇法令,博亚尔杜马的决定,Zemstvo委员会的行为等。),并直接包含专横的处方。 第二组形成了一个最初由社会形成的维持公共秩序的来源系统(权利领域的习俗,法律实践,法律学说等。),并随后受到国家的制裁。在进行研究时,作者使用了一般科学(分析,综合)和特殊科学方法:形式-法律,比较-法律。 由于对这一概念的内容进行了不同的研究,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十七世纪俄罗斯法律的来源应被理解为由个人和合议的主管当局按照某种顺序开发的法律纪念碑,并在1601年至1700年期间以手写或印刷的法律文件的形式出版,为位于俄罗斯国家领土上的人员分配行政职能并在公共关系中建立某种秩序。
关键词:
法律来源, 法律形式, 俄罗斯法律的来源, 习惯法, 分类, 司法先例, 定义, 法令, 证书, boyar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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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banov R.A.
非洲区域一体化:中非海关和经济联盟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120-131.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843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843
注释,注释:
本文考察了1964年成立并一直存在到1999年的中非海关和经济联盟。 文章考察了这个一体化协会的创建历史,其制度结构,海关和经济联盟创建的目标。 文章指出,非洲最初的区域协会是在位于同一河流流域的国家之间建立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创建复盖整个非洲大陆地区的协会-中非,南非,西非等。 海关和经济联盟恰恰属于一体化协会的后一类,只是它们在非洲这一地区一体化的一个阶段。 曾经创建的许多协会已经不复存在,但它们的经验和成就可以为现有区域实体的有效发展服务。 对TESCA活性的分析由于两个原因而被烧毁。 首先,这个区域协会是非洲大陆一体化协会的第一个成功例子。 第二,它成为最成功的非洲区域组织中非经济和货币共同体(中非经货共同体)的基础。
关键词:
区域化, 整合, 中非, 经济联盟, 关税同盟,, 合作;合作, 经济一体化, 国家代表权, 区域法, 创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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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imtseva E.V.
关于区分苏联和现代俄罗斯法律科学法律分支的标准的思想发展
// 法律研究.
2015. № 4.
和。 132-163.
DOI: 10.7256/2409-7136.2015.4.14518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14518
注释,注释:
文章致力于表征国内法学家对法律体系结构的理论观点,以及在其组成中形成分支的标准。 文章描述并分析了在苏联关于法律制度的讨论框架内,国内律师提出的区分法律分支的选择,以及现代作者提出的选择。 此外,文章还评论了在国内法结构中引入"新"行业形成标准的最常见观点,为每个标准提供了支持和反对的论据,并与革命前俄罗斯法律理论家在国内法理学发展时期的作品中的相应理论条款进行了类比。 在撰写本文时,使用一般的科学方法和方法:分析方法,综合方法,类比方法,抽象方法,历史方法和系统方法,以及法学的私人科学方法,如比较法理学方法和形 该文章的科学新颖性在于作者的建议,首先,根据其意义和功能目的对行业教育标准进行分类,其次,制定理论模型-一套标准,使用这些标准将有助于解决国内法结构中存在独立分支的问题。
关键词:
法律制度的结构, 法律科, 行业教育标准, 法律规管的主题, 法律规管方法, 法律分支的原则, 法律科的职能, 法律规管的目的, 法律制度, 立法的编纂